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关于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的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战略决策,进一步推动我区来料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拓宽我区低收入人群增收渠道,促进低收入人群脱贫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巩固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200人,累计带动低收入人群从业人员2000人次,实现低收入人群年人均增收5000元。
二、扶持措施
(一)财政补助扶持。以2019年低收入人群来料加工情况为基数,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1.补助标准。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低收入人群来料加工从业人员的补助、对吸纳低收入人群来料加工的经纪人的补助。其中低收入人群按收到加工费的12%进行补助,相关经纪人按发放加工费的10%进行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为确保补助资金精准使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稳步推进第三方支付,即来料加工经纪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低收入人群支付加工费,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申报审核抽查的依据。
2.补助方式。经区妇联会同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对低收入人群来料加工项目财政扶持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由区妇联通过市民卡发放至各补助对象的市民卡账户。
3.绩效评价。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每年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来料加工业发展情况和低收入人群收入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项补助资金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二)融资信贷扶持。结合“好家庭”信用贷等政策,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以企业为主)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来料加工规模大、信誉好、负债率低、贷款风险小的企业,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发放一定数额的中长期贷款,提高信贷资金利用率。同时,可试行非全额担保贷款。
(三)构建服务网络。切实加大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作用,促进来料加工经纪人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利益互惠、规范有序。依托农民信箱、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来料加工业务信息服务网络,努力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及时了解信息、拓展业务提供便利。市场监管、税务、经贸、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对来料加工经纪人的发展依法予以支持。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业、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是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服务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困难群众生活品质的实事工程。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的重要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运用技能帮扶、政策激励等手段,通过建基地、强服务等方式,切实发挥来料加工在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方面的作用。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来料加工是低收入人群增收创业的重要平台,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等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努力在提升来料加工经纪人及低收入人群从业素质、帮助经纪人拓展业务渠道、促进来料加工业转型升级、辐射带动低收入人群脱贫增收上发挥作用。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全区面上扶贫开发、低收入人群扶持政策制定、指导服务、问题协调、目标考核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指导开展专项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区妇联:负责对来料加工加工费发放的金额及相关记录进行复审,办理补助资金的预算申报、执行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低收入人群的身份进行复审,配合乡镇(街道)和区妇联做好低收入人群的来料加工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指导低收入人群开展来料加工工作,审核低收入人群的身份和来料加工加工费的发放情况。
(三)加大力度,确保实效。要把加快发展来料加工、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发展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区妇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2021年1月1日至本办法施行之前的补助资金参照本实施办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