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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1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1日

  杭州市富阳区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及社会力量招引高学历人才来富工作,加快推进富阳“三高”发展建设,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重点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为主的高学历人才,2019年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000名以上,并以20%以上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三年内共招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3700名以上。

  二、主要举措

  1. 建立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根本,发挥高校在科技研发和技术转化等方面的优势,建立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形成集产业培育、科技研发、人才培养为一体的政产学研合作共赢机制,联合企业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通过3年形成3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 注重发挥研究院人才集聚作用。加快大院名所引进和合作,大力发挥浙工大银湖创新创业研究院、上海光机所杭州分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富阳研究院、富阳大数据研究院等平台汇聚人才、吸引项目作用。实行研究院平台主管部门负责制,依托各研究院2019年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并以20%以上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3. 推进“5110”计划项目吸附引才功能。完善“5110”计划工作机制,深入实施“5110”“项目+人才”计划,大力支持引进适合我区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项目,形成“以项目带人才,以人才促项目”良性局面,吸引一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流入。2019年引进高新产业技术项目20个以上,吸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120名以上,并以30%以上的年增长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4. 加大中介组织机构引才力度。加快与社会引才机构建立引才合作关系,成立引才工作联络站。同时引导和鼓励引才机构多方位参与政府组团的招聘活动,借力引才机构的人才资源和专业水平开展招聘活动。3年内签订高校与社会引才机构20家以上,成立引才工作联络站10家以上,2019年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100人以上,并以30%以上的年增长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 加大教育医卫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主动联姻名校,注重把握招聘时机,加强招聘宣传和政策引导,积极赴省内外“双一流”及重点高校和专业院校招聘高学历高校毕业生。每年赴高校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2019年各引进高学历人才不少于60名,并以10%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6. 加强各类招聘活动的精准有效性。征集我区企业单位对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招聘需求,包括专业、要求、数量等信息,建立招聘需求动态数据库;同时根据企业需求主动联系高校及引才机构,实现应聘者和招聘信息精准对接,指导并激励企业加强引才主体作用的发挥。组织开展“富阳专场进校招聘会”和“组团赴外省招聘活动”,每年组织专场(组团)招聘活动15场次以上,2019年通过招聘活动引才和企业自主引才引进产业高学历人才不少于500名,并以20%的年增长率逐年提升。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扶持政策

  1. 支持企业自主引才。对招引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来富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我区企业,按当年度新招引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数量分段实施企业引才奖励。奖励标准为:5名以下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政策标准实施;5名及以上按招引总数每人2万元标准奖励;10名及以上按招引总数每人3万元标准奖励;20名及以上按招引总数每人5万元标准奖励;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2. 推动校企联合育才。以“政府引导、企业需求、高校培育”的模式,鼓励我区企业与高校联合育才。通过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经费为8万元/人,政府给予培养补贴5万元/人,用于研究生培养、教师聘用和管理运行等。通过高校研究生院富阳分院合作培养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本行动计划中企业引才奖、实习补贴相关政策。

  3. 鼓励机构合作引才。与区人社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引才机构,通过参加政府组团进校招聘和赴省内外招聘活动招引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来富企业就业,并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给予引才机构招引每人3000元的引才奖励。

  4. 引导企业实习留才。对我区企业招用进企实习的硕士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按照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补贴。实习生毕业后在实习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给予企业引才奖励。奖励标准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3000元/人,其他毕业生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富创业创新五年行动计划》及“支持企业自主引才”政策标准实施。

  5. 吸引研究生团队创业。对3名及以上研究生为主要股东(合计占股不少于30%)的团队在我区新创办企业,经评审,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一般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原则上按3:4:3分3期到位。对项目进入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全额利息补贴。

  四、工作要求

  1. 明确工作责任。本计划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负责总体协调,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要指导做好研究生院富阳分院等平台搭建工作,协调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做好研究院平台发挥汇聚人才作用;区人力社保局要及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积极联姻引才机构,精准开展招聘活动;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春湾新城管委会要大力实施“5110”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加强进校专场招聘力度,大力招引高学历人才;区财政局要确保引才各项经费保障,同时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2. 加强宣传引导。对区委区政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及社会力量招引高学历人才的政策措施,我区企业单位发挥引才主体作用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要予以广泛宣传,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用人单位、引才机构的激情和高学历人才来富创业创新的热情。

  五、有关说明

  1. 本计划中“我区企业”指在我区境内注册并就地纳税的企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地须在富阳。

  2. 本计划涉及的扶持政策奖励对象指在本计划施行后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本计划内容与我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 教育、卫健事业单位招引高学历人才,可参照享受“支持企业自主引才”政策,用于人才招引培养激励;劳务派遣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组织输出的高学历人才,由具体用人单位享受相关政策。

  4. 用人单位、签约引才机构及个人要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个人或签约引才机构,取消政策享受并追缴已拨付资金,解除合作关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本计划自2019年5月20日起施行,执行时间定为3年。

上一条: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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